当前位置: 首页>>法制建设>>依法行政>>正文

2018年市农委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作者:    来源:大连市农委法制处    日期:2018年05月16日   


为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关于印发2018年大连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大依法领发〔2018〕1号)和《关于印发大连市农委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大农发〔2017〕274号),提出本年度我委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一、推进全面依法履行部门职能

1.组织开展依法行政中期评估工作。组织开展《大连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严格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进展情况的台账管理。(牵头部门:法制处,配合部门:机关相关处室、委属相关单位)

2.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积极开展行政职权清理工作,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结合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情况及时对权责清单进行调整,坚决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牵头部门:法制处,配合部门:机关相关处室、委属相关单位)

3.厘清监管职责。按照《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事中事后监管体系的实施意见》(大政办发〔2018〕36号)文件要求,落实监管责任,确认监管部门和责任人,杜绝监管盲区。对行政审批事项逐项分类制定具体监管方案。(牵头部门:法制处、审批办,配合部门:机关相关处室、委属相关单位)

二、加强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管理

4.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常态化。继续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对我委现行有效的15件规范性文件开展清理,规范清理标准和要求,调整市农委规范性文件。(责任部门:法制处,机关相关处室)

5.适时开展法规规章清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修改进程和国务院部署,结合我委工作实际,及时清理、修改法规和规章,维护法制的统一、尊严。(责任部门:法制处,机关相关处室)

6.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能力建设。严格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程序和环节,严把审查关口。重点审查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对违法的要予以纠正或撤销。(责任部门:法制处)

三、继续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7.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结合机构改革,推进执法中心和力量下移。按照省、市统一部署,继续在农业领域推行综合执法。(责任部门:党办、法制处)

8.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联动机制,对食用农产品重大违法犯罪案件在相关部门进行信息通报和发布。(责任部门:监管处)

四、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9.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加大农业执法力度,加强对涉及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投入品、农业转基因、畜禽屠宰活动、动物防疫、农机安全等重点领域执法。(责任部门:市支队、市动监所)

10.全面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各执法单位(处室)在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应当由法制机构进行审核,对审核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责任部门:法制处、市动监所)

11.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行政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并对外公布。(牵头部门:法制处,配合部门:机关执法处室、委属执法单位)

12.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试点。按照“双随机”要求,制定并实施联合检查方案,对统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一次性完成,切实减轻分散检查对市场主体造成的负担。(牵头部门:法制处,配合部门:屠宰流通处、动监所)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有效制约和监督

13.自觉主动接受人大法律、政协民主监督。凡涉及“三农”工作的重大政策出台、重大利益调整,都要主动征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意见,并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市人大和市政协。落实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定期向人大和政协报告依法行政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和提案。(责任部门:办公室,法制处,机关相关处室)

14.加大内部监督力度。认真开展规范涉企处罚等专项整治工作。继续实施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管理制度。落实《辽宁省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规定》,将适用一般程序的涉企行政处罚案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做好委属单位财务审计工作。(责任部门:法制处、计划财务处)

六、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15.认真执行政务公开相关制度,推进重要公文、政策解读工作。(牵头部门:办公室,责任部门: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16.认真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工作部署,全面推进“五公开”。落实低收入村帮扶、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牵头部门:办公室,责任部门: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17.做好“在线访谈”、新闻发布会、媒体吹风会、依申请公开相关工作,及时回应社会热点问题。(牵头部门:办公室,责任部门: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18.落实市政府办公厅“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要求,配合做好政务信息共享工作。(责任部门:办公室、法制处、信息中心)

七、积极预防和依法化解农业领域矛盾纠纷

19.加强农业行政复议工作。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依法及时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保障当事人复议权利。对重大复杂案件实行“实地听证”。按时上报复议、应诉案件统计报表。(责任部门:法制处)

20.依法做好行政应诉工作。落实《大连市行政应诉办法》各项工作要求,提高行政应诉水平。(责任部门:法制处)

21.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聚焦矛盾突发重点领域,压实信访工作责任,强化矛盾问题源头治理,推进诉访分离、分类处理,,积极协助属地单位化解信访积案,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合理、合法诉求。(责任部门:办公室,机关相关处室,委属各单位)

八、全面提升人员法治意识

22.推进法治意识提升。将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坚持领导班子法律学习制度,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把宪法律法规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充分利用集中培训、以案代训、自学、干部在线培训学习等多种方式,全面提高机关工作人员和执法人员法治思维。(责任部门:党办、法制处)

23.加强法治宣传。落实国家机关普法工作责任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要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牵头部门:法制处,责任部门: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关闭

友情链接:
关于我们    |     法律声明    |    收藏本站
主办:大连市农村经济委员会 运行和维护:大连市农业信息中心 地址:大连市西岗区新开路87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2102000063 辽ICP备05011492号 公安备案号:21020302000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