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8年 第1号)已生效,《关于办理拖拉机驾驶证的有关规定》(大农机监〔2006〕8号)已不能适应当前工作要求。我委拟废止《关于办理拖拉机驾驶证的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于2018年6月27日前反馈我委。(联系电话:83689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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