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调动农民种菜积极性,提高我市蔬菜生产能力,保障“菜篮子”产品有效供给,6月4日,我市下发了《关于印发2018年大连市蔬菜生产补贴工作方案的通知》,加大蔬菜产业发展扶持力度。 2018年,市政府安排蔬菜生产专项补贴资金5000万元,对我市范围内从事蔬菜生产的单位和个人,露地蔬菜种植面积原则上规模达到5亩,按200元/亩·年的标准(各地区根据具体情况划定补贴面积);温室、钢骨架棚室蔬菜按实际种植面积(设施内净面积)300元/亩·年的标准;其它设施蔬菜按照露地蔬菜补贴标准,对种植者给予直接补贴。
为落实好蔬菜种植补贴工作,补贴政策一是实行分级管理,根据全市蔬菜生产补贴工作方案,市农委按照各区市县上年度蔬菜播种面积、产量(统计局数据)和绩效考核因素分配,切块下达项目补贴资金,并实行备案管理;各区市县农业部门制定蔬菜生产补贴的具体实施方案,落实蔬菜生产补贴政策,负责补贴资金的使用和监管,组织本地补贴申报、登记公示、审核确认、核查汇总、资金兑付等工作。二是突出精准施策,优先安排温室、钢骨架设施蔬菜的补贴。三是强化项目监管,蔬菜生产补贴项目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确保补助资金安全有效,最大限度发挥政策引导效应。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