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农委《关于印发2018年大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关于开展2018年第二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的通知》文件要求,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于3月27日和4月2日对金普新区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此次共检查生产主体10家。
执法人员主要对市农委确定的蔬菜安全生产基地的生产记录建立和保存情况、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包装和标识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同时,执法人员对被检查企业生产的农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查,对不合格农产品将开展“检打联动”,依法查处。
下一步,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将根据市农委统一安排,对农产品生产企业进行“全链条”式执法检查,重点在“管出来”下功夫,以打击使用禁限用农药为重点,为我市“创城”工作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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