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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农委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作者:    来源:大连市农委法制处    日期:2018年04月20日   


今年以来,大连市农委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以及中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以及市委农村工作暨林业生态建设会议和全市农业工作暨精准扶贫会议精神,围绕推进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两条主线,以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和便利人民群众办事创业为重点,多措并举,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补齐农业农村发展短板,实现了我市农业农村工作良好开局。

一、全力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提升企业创新活力

一是严格落实会议精神。按照全市“证照分离”改革试点要求,市农委领导提出针对农业部门涉及的2项改革事项(农作物种子、草种、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设立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审批)要严格按照省、市文件要求落实改革试点相关工作。二是加强沟通联系,做好对接指导。主动对接上级主管部门,同时加强与审改办的沟通联系,做好对各试点地区对口部门的业务指导和服务。三是广泛进行宣传。梳理制作完成《“证照分离”改革试点事项与政务服务事项名称对照表》,在市农委审批服务窗口和大连市农委网站(通知公告专栏)对外公示了市政府出台的《大连市“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方案》和《“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审批改备案和采取告知承诺事项与我省政务服务事项名称对照表》。四是草拟完成《市农委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对我市农业涉及的两项改革内容,明确主要任务,积极推动和指导区市县开展改革工作。

二、做好春耕备耕服务,保障农民的“钱袋子”

一是全面做好春耕备耕工作部署。制定并印发了《大连市2018年抗旱保春耕指导意见》和《2018年春耕备耕工作方案》,成立了春耕备耕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春耕备耕和种植业结构调整工作会议,对春耕备耕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将年度种植任务分解落实到区市县。二是扎实做好备耕物资准备。全市共需粮食作物种子8370吨、肥料16.4万吨,现已基本备齐备足,总下摆率近60%,春耕所需农资储备充足、价格稳定,销售渠道畅通。三是认真做好科技备耕。组织各级农业和农技部门密切关注天气和土壤墒情变化,及时制定和完善各类作物的春播技术指导方案,开展各类生产技术培训及服务624次,参训农户8764人次,印发技术资料10万余份,指导农民适时完成播种。四是加强农资监管。组织开展春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以种子、农药、化肥等春耕必备农资为重点,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违法行为,保障春耕生产顺利进行。五是认真做好农机春耕备耕。进一步加强春季农机安全监管,培训农机驾驶、维修人员3000余人,检修保养春季作业农机具4.1万台套,促进农机安全生产。

三、推进公平竞争审查,打造宽松平等的政策环境

严格按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对新增政策开展公平竞争审查,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2018年第一季度完成备案3件。加强政策制定时对外征求意见的程序,政策制定时要求必须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在公平竞争审查表中进行书面说明。积极引入律师介入政策制定程序,协调法律顾问对出台政策是否存在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情形进行法律法规的界定,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稳步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提升现代化服务水平

市农委16项审批事项全部实现网上申报、受理、审查等一站式服务,及时在农业部动物卫生监督管理系统、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系统和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录入各类数据信息485条目,确保审批事项信息及时上传、有效共享,形成互联互通、社会有效监督管理的营商环境。开展省政务服务事项库信息录入工作。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工作安排,为进一步做好政务服务事项规范管理,推进网上办理,组织市农委6个处室、5个事业单位开展政务服务事项填报并进行了培训,共填报完成市农委政务服务事项27项,3月23日全部按期提交审核。

五、加强审批程序建设,增强窗口服务能力

(一)进一步规范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按照市政府相关要求,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现已全部集中到审批办办理。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与业务处室和相关单位对接,对新进厅事项和原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内容重新调整和完善,明确细化裁量依据,确保每个审批事项“同标准审查”、“无差别审批”。审批办结合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中涉及的有关行政审批工作进行了全面自查,梳理个别行政许可事项中存在的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严格把控审批时限,在事项办理过程中,加强与市政府相关部门和业务处室的沟通协调,确保审核严格按审批要求执行到位,审核过程公开、透明、法治、高效。同时加强审批时限督办,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办理,最快速办结,为相对人提供最佳营商环境。

(二)强化业务办理能力,打造良好营商环境。认真开展行政审批受理服务。严格落实许可标准和程序,遵守审批工作纪律,依法开展材料审核、现场勘查和办结工作,第一季度办理的28件事项,累计办理时间仅为35天,比法定时限压缩了94.39%,在承诺时限基础上又压缩了85.97%,大大提高了办理效率,最大限度保障相对人权益,收到相对人的一致好评,收到锦旗2面。同时认真开展业务、政策咨询服务,通过电话、网络和当面咨询等形式,受理群众行政审批咨询和农业农村政策咨询163余件次,群众对答复表示满意。

六、加强执法能力建设,保障企业合法经营权益

(一)强化执法评价和监督。组织开展全市农业行政执法目标量化考核工作。1月15日-25日市农委对全市10个区市县(先导区)农业行政执法情况进行考核评价。评出2017年度农业综合执法先进单位2个:庄河市农业行政执法大队、瓦房店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17年度大连市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8件。

(二)实行执法检查计划管理。制定市农委执法检查计划。1月组织委执法处室、执法单位开展执法检查计划报送,共汇总8项日常巡检计划,经市政府府批准后,3月印发《关于印发市农委2018年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的通知》(大农发〔2018〕77号),并对执法检查工作提出坚持计划管理、履行批准、登记制度、规范检查行为、落实备案制度、公开检查结果等要求。

(三)保障执法人员执法资质。完成执法证件申领审查工作。2月组织9名执法人员参与2018年度全市第一次执法考试。申领执法证件69件,办理完成60 件。完成174个生效执法证件年审工作,并发放年检贴。

七、规范执法信息公开,营造透明营商环境

(一)建立市农委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制度。4月8日,印发《大连市农委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制度》(大农发〔2018〕128号),结合省、市公共信用信息工作要求,明确我委应当报送的企业公共信用系范围信息提供主体、报送路径、禁止性规定,规范管理涉企信息归集工作。

(二)编制市农委执法信息公开工作指南。根据市农委执法信息公开实际,编制《市农委执法信息公开工作指南》(大农发〔2018〕127号),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及检测信息的公示分别进行了阐述,对公示网站、公示依据、公示流程、时限要求、公示职能部门进行了界定,理顺市农委执法公示工作,有效规范了市农委执法信息公开工作,营造透明的营商环境。

(三)实行执法信息季度通报制。为进一步规范我委执法信息公开工作,增强企业对营商环境的满意度。自2018年4月起,市农委执法部门进行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季度通报。2018年1-3月份市农委执法部门(含执法处室、执法单位)共出动执法人员557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23台次,检查单位150户次,发现无照经营0家、无证经营0家,发放执法检查通知书147份,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3份,作出处罚决定2件,共涉及11种执法检查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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