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委:
根据《关于再次上报涉企收费项目的通知》(大财便非〔2016〕172号)文件要求,经查,我单位有《2011年以来取消(含免征、停征)的涉企收费情况表》所涉及的收费项目,其中收费项目为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费,执收单位为大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征收范围及对象为企业、个人,征收标准为详见文件,征收依据为发改价格〔2011〕2021号,年均征收额为40万元,国家、省市取消依据为大财非〔2015〕191号。
我单位无《国家、省保留的涉企收费项目中拟取消(含免征、停征)的涉企收费情况表》以及《拟按国家和省规定的下限征收标准征收的涉企收费项目情况表》所涉及的收费项目。
大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2016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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