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我市召开“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专项督查工作总结调度会,对日前已完成的第一阶段联合督查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并对目前存在的问题进行调度,要求各责任单位加快推进整改进度,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任务。
为贯彻落实国家七部委《关于联合开展“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专项行动的通知》及省环保厅《关于印发辽宁省“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今年4月20日,我市召开“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问题整改专项督查动员会,市环保、林业、海洋渔业部门组成4个督查组,于4月底至5月中旬,对辽宁蛇岛老铁山等4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长海海洋珍贵生物等7个省市级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了第一阶段联合督查,主要针对“绿盾2017”行动任务整改进行回头看。通过督查,我市各自然保护区属地政府基本制订了本地区整改工作方案,建立了问题台账,实行一案一档,全力进行整改。
督查期间,督查组发现我市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问题整改工作存在以下方面的问题:一是整改任务仍未落实。个别属地政府没有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没有落实“明确目标、明确要求、明确责任、明确完成时限、明确保障措施”的“五明确”要求,特别是斑海豹自然保护区涉及的属地政府。二是整改问题台账不完善。部分保护区问题台账不清晰,违法性质不明确,缺少除保护区管理机构以外其他相关部门作出的处理意见,有的属地政府和主管部门没有建立落实国家、省、市要求的综合档案。三是问题整改缓慢。个别属地政府对保护区的问题整改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推进迟缓。
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督查组已将问题反馈属地政府,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海洋渔业局作为主管部门,加强督查督办,定期调度,督促保护区所在地政府落实整改的主体责任,完善整改方案,明确目标要求、责任和完成时限及保障措施,同时组织政府相关部门和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对保护区内各类违法违规活动进行调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和整改销号。
下半年,我市将启动第二阶段联合督查,重点是检查前一阶段督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以及违反工作纪律的单位和人员将实施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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