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机构:法制处 处室职能:组织起草农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市政府规章;负责行政执法责任工作,协调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农业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有关听证;负责农业保险综合协调等有关工作;负责农垦系统的行业管理和统计年报工作,指导农垦系统国有土地和森林资源的确权、开发利用和监督管理;承担市农垦管理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机构编制:处室编制4人,处长1名。 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411-83680825;联系人:匡远进。